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柏瑞润兴(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宏达丰建材商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京0102民初23407号
案件名称柏瑞润兴(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宏达丰建材商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2-01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柏瑞润兴(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宏达丰建材商店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京0102民初23407号原告:柏瑞润兴(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

法定代表人:刘鹏,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郝茹,山东求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宏达丰建材商店,经营场所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西路1号北京万源吉庆农副产品市场内3区1层F1-1号。

经营人:胡彦。

原告柏瑞润兴(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宏达丰建材商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立案后,原告柏瑞润兴(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柏瑞润兴(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