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1021执1617号 申请执行人: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衡水经济开发区北区新区六路南、滏阳四路以西。
法定代表人:姚奎章,董事长。
被执行人:玉环梁健食品商行,住所地浙江省玉环市玉城街道白岩村白岩路2号。
经营者:梁健。
被执行人:梁健,男,1976年7月17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
申请执行人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玉环梁健食品商行、梁健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9)浙1021民初5253号民事判决,本案已执行完毕,现予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