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赣04知民初94号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南安市经济开发区九牧工业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05673244367。
法定代表人:林孝发,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丁文波、曾明泉,福建达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祖建,男,1993年2月21日生,住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
被告: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533号2902-2913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090037252C。
法定代表人:孙泌,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伟,北京德恒(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祖建、被告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日立案受理。
因原、被告达成和解,原告于2020年5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提出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300元减半收取1650元,由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