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深圳市觅客科技有限公司与邹志杰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粤03民初2060号
案件名称深圳市觅客科技有限公司与邹志杰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5-28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深圳市觅客科技有限公司;邹志杰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03民初2060号原告:深圳市觅客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三联社区中执**301-31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9M。

法定代表人:陈锦龙,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小鹊,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剑,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邹志杰,男,1977年12月19日出生,汉族,住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原告深圳市觅客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邹志杰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号ZL20163062××××.5)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7日立案。

原告于2020年5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深圳市觅客科技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系对其所享有的诉讼权利的自愿处分,且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权益,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当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深圳市觅客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因深圳市觅客科技有限公司变更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25元,由深圳市觅客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其余部分予以退还。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