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火烈鸟网络(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中清龙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京73民辖终172号
案件名称火烈鸟网络(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中清龙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裁定书
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管辖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管辖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6-15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火烈鸟网络(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清龙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京73民辖终172号上诉人(原审被告):火烈鸟网络(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朔,总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中清龙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3号1幢801室-810L-059。

法定代表人:杨圣辉,董事长。

上诉人火烈鸟网络(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火烈鸟公司)与被上诉人北京中清龙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中清龙图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简称一审法院)作出的(2020)京0108民初4324号民事裁定(简称一审裁定),向本院提出上诉。

火烈鸟公司上诉称:本案非信息网络侵权案件,被侵权人住所地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且被诉侵权行为的实施地及被告住所地均为广州市天河区。

综上,火烈鸟公司请求法院撤销一审裁定,并将本案移送至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理。

本院经审查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本案系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可以适用有关侵权纠纷的管辖规定。

根据中清龙图公司诉称,本案的被诉侵权行为系火烈鸟公司未经中清龙图公司许可,在其经营的网络游戏中使用、宣传与中清龙图公司享有权利的“热血江湖”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并提供了初步证据予以证明。

由于被诉侵权行为的实施及损害结果的发生均在信息网络中完成,属于信息网络侵权行为,故本案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关于信息网络侵权案件的地域管辖规定。

中清龙图公司作为主张被侵权的一方,其住所地所在的北京市海淀区可以视为本案的侵权结果发生地,故其有权选择向侵权结果发生地所在的人民法院即一审法院起诉。

因此,火烈鸟公司的上诉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一审法院裁定结果正确,应予维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