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381执6661号 申请执行人: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香港特别行政区九龙尖沙咀科学馆道**新东海商业中心****。
被执行人:刘小青,女,1969年10月11日出生,住所地,住所地浙江省平阳县iv> 申请执行人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刘小青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2020)浙0381民初439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11月27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刘小青已履行完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浙0381执6661号案件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