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GIOVANNONI设计责任有限公司、深圳市贝尔美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浙民终763号
案件名称GIOVANNONI设计责任有限公司、深圳市贝尔美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二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8-18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GIOVANNONI设计责任有限公司;深圳市贝尔美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浙民终763号上诉人(原审原告):GIOVANNONI设计责任有限公司(GIOVANNONIDESIGNS.R.L.),住所地意大利共和国米兰司汤达大街35号(Milano(MI)ViaStendhal35Cap20144)。

法定代表人:加根·伊丽莎(GARGANELISA),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郑才微,浙江常青藤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项玲玲,浙江常青藤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深圳市贝尔美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西乡九围工业区1栋5楼。

法定代表人:王辉,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上诉人GIOVANNONI设计责任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深圳市贝尔美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浙01民初147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GIOVANNONI设计责任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申请撤回对本案的上诉。

本院认为,GIOVANNONI设计责任有限公司提出撤回其上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GIOVANNONI设计责任有限公司撤回上诉。

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425元,减半收取212.5元,由GIOVANNONI设计责任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