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粤0112执7800号周六福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增城徐福珠宝店:关于周六福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增城徐福珠宝店之间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2019)粤0112民初441号、(2019)粤73民终699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因被执行人广州市增城徐福珠宝店未自动履行,周六福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广州市增城徐福珠宝店自动向法院转账51741元,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广州市增城徐福珠宝店名下银行账户存款781元。
故本案执行到位款项共计52522元,其中51845元作为本案执行款已发还申请执行人,677元作为本案执行费。
因本案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完毕结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