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青岛尚美生活集团有限公司、房县瑞亚臻品酒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鄂03执254号
案件名称青岛尚美生活集团有限公司、房县瑞亚臻品酒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0-09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青岛尚美生活集团有限公司;房县瑞亚臻品酒店;杨涛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0)鄂03执254号申请执行人:青岛尚美生活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区武夷山路******楼****。

法定代表人:马英尧,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房县瑞亚臻品酒店。

住所地:。

住所地:湖北省房县城关镇陵园路**v>经营者:杨涛。

被执行人:杨涛,男,1989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房县。

青岛尚美生活集团有限公司与房县瑞亚臻品酒店、杨涛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2020)鄂03民初4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执行人青岛尚美生活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经济损失25000元,案件受理费550元,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

因被执行人杨涛的住所地位于湖北省房县人民法院辖区,为提高执行效率,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本案由湖北省房县人民法院执行为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青岛尚美生活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2020)鄂03民初43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由湖北省房县人民法院执行。

本裁定立即执行。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