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原告:黄某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晋01知民初77号
案件名称原告:黄某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0-29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原告:黄某

案由

案由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全文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晋01知民初77号原告:黄某,住福建省南安市。

被告:太原市万柏林区龙胜五交化批发部。

法定代表人:姚某。

被告:泉州品瓷厨卫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某。

被告:吴某,住福建省泉州市。

原告黄某与被告太原市万柏林区龙胜五交化批发部、泉州品瓷厨卫有限公司、吴某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5日立案。

原告黄某于2020年10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黄某申请撤诉,不违反法律规定,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黄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黄某负担。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