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北京安泰伟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黑龙江国裕天晟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黑01民初718号
案件名称北京安泰伟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黑龙江国裕天晟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1-09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北京安泰伟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黑龙江国裕天晟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黑01民初718号原告:北京安泰伟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南路**院**楼**。

法定代表人:刘铜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志昆,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黑龙江国裕天晟科技有限公司,住,住所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div>法定代表人:徐大亮。

原告北京安泰伟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黑龙江国裕天晟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北京安泰伟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北京安泰伟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撤诉请求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北京安泰伟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北京安泰伟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