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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达集团江苏开胜纸业有限公司与汤进方、常州市武进区横林进方日杂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苏04执332号
案件名称胜达集团江苏开胜纸业有限公司与汤进方、常州市武进区横林进方日杂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2-25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汤进方;胜达集团江苏开胜纸业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区横林进方日杂店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苏04执332号关于申请执行人胜达集团江苏开胜纸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常州市武进区横林进方日杂店、汤进方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31日作出的(2019)苏04民初23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中,本院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7,870元,拨付申请执行人胜达集团江苏开胜纸业有限公司7,820元,并收取执行费50元。

至此,本案强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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