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110执恢1583号 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 彭朝飞: 申请执行人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彭朝飞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其应承担的法律义务,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联系方式: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盛法官,0571-86296179。
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西158号,邮编:311100。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110执恢1583号 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 彭朝飞: 申请执行人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彭朝飞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其应承担的法律义务,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联系方式: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盛法官,0571-86296179。
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西158号,邮编:31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