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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值煜与深圳必胜道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粤03民初5505号
案件名称周值煜与深圳必胜道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2-16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周值煜;深圳必胜道贸易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03民初5505号原告:周值煜,男,1989年3月14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中山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许异蓝,广东中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深圳必胜道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罗湖区。

法定代表人:张华良。

原告周值煜与被告深圳必胜道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号:ZL20153000××××8,名称:车辆用LED外加装射灯(金刚狼)]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7日立案。

立案前,原告和被告达成和解,原告周值煜于2020年10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周值煜的撤诉申请,为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周值煜撤诉。

因当事人自行和解而申请撤诉,本案免交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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