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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888号深圳广师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姚雪晴侵害商标权纠纷终结执行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粤0112执8888号
案件名称20-8888号深圳广师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姚雪晴侵害商标权纠纷终结执行裁定书
法院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2-03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深圳广师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姚雪晴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粤0112执8888号 申请执行人:深圳广师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立新路**天佑创客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林合广,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拜成,系广东颖贵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姚雪晴,女,1980年1月13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宜城市南环路**。

关于深圳广师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广州市萝岗区欢宜创意烘焙店(经营者:姚雪晴)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25日作出(2019)粤0112民初2320号《民事判决书》,根据该判决,广州市萝岗区欢宜创意烘焙店(经营者:姚雪晴)应在店招门头及饮品停止侵犯第7553509号、第7553510号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赔偿深圳广师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5000元。

因广州市萝岗区欢宜创意烘焙店(经营者:姚雪晴)未履行上述义务,深圳广师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9月2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期间,本院已向姚雪晴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文书,责令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姚雪晴随即向本院提出,其所经营的广州市萝岗区欢宜创意烘焙店已在2018年12月13日被注销登记,同时其也未在本案涉案侵权地有侵权行为,其主张有案外人冒用广州市萝岗区欢宜创意烘焙店的账户并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针对本案原判决,其已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申请再审(目前该院已立案审查,案号为(2020)粤73民申100号),后本院将上述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2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2020)粤0112执8888号案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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