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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盈商贸(深圳)有限公司与台江区福爱娃童鞋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闽01民初2546号
案件名称德盈商贸(深圳)有限公司与台江区福爱娃童鞋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2-12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德盈商贸(深圳)有限公司;台江区福爱娃童鞋店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闽01民初2546号 原告:德盈商贸(深圳)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蛇口兴华路**华建工业大厦(又名:南海意库)**楼**。

法定代表人:许夏林,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郑亚娜,福建达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台江区福爱娃童鞋店,经营场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后洲街道三通路**中亭街改造嘉辉苑连体部分**125商场。

经营者:黄鑫,女,1992年5月4号出生,汉族,住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

原告德盈商贸(深圳)有限公司与被告台江区福爱娃童鞋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4日立案。

原告德盈商贸(深圳)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德盈商贸(深圳)有限公司申请撤诉系对自身诉权的正当处分,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德盈商贸(深圳)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计525元,由德盈商贸(深圳)有限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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