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迅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宁乡县枫木桥乡冬湘日用杂品店、沈冬香侵害商标权纠纷结案通知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湘01执1758号
案件名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宁乡县枫木桥乡冬湘日用杂品店、沈冬香侵害商标权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2-24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迅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乡县枫木桥乡冬湘日用杂品店;沈冬香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湘01执1758号迅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乡县枫木桥乡冬湘日用杂品店:沈冬香:迅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宁乡县枫木桥乡冬湘日用杂品店、沈冬香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经本院依法执行,相应执行案款已经支付给申请执行人迅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结案申请。

至此,(2017)湘01民初1440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