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卜苗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苏06民初797号
案件名称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卜苗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2-23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卜苗苗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苏06民初797号原告: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湖大道**。

法定代表人:薛嘉琛,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益,陕西炎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卜苗苗,女,1992年10月9日出生,住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

原告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卜苗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3日立案受理。

原告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以双方和解且已履行完毕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50元,减半收取计175元,由原告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