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鲁06民初217号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住所地大韩民国首尔特别市江**鹤洞路30道,5,**(论岘洞,YangjinPlaza)。
法定代表人:李东雨,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强,国浩律师(青岛)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唐琳群,国浩律师(青岛)事务所律师。
被告:莱州市文化东路可亲孕婴用品店,经营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莱州市文化东路与府东街交叉口西侧农业机械公司商业楼东起第**。
经营者:陈林,男,1984年10月13日出生,汉族,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莱州市。
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与被告莱州市文化东路可亲孕婴用品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1日立案。
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于2020年12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撤诉。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计275元,由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