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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光华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与杭州未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浙8601民初1969号
案件名称韶关光华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与杭州未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2-30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韶关光华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杭州未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浙8601民初1969号 原告韶关光华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与被告杭州未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原告无正当理由未按期缴纳公告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韶关光华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25元、公告费560元,由原告韶关光华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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