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18)苏07刑初52号 被告人颜世利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25日作出(2018)苏07刑初52号刑事判决。
基本信息
案号(2018)苏07刑初52号
案件名称52颜世利假冒注册商标罪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03-25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颜世利
案由
案由假冒注册商标
全文
法律依据
暂无法律依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