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北京芙蓉坊服装服饰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7)京0101民初10511号
案件名称北京芙蓉坊服装服饰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06-27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北京芙蓉坊服装服饰有限公司;北京斓峰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丽衣天下商贸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京0101民初10511号原告:乔治·阿玛尼有限公司(GIORGIOARMANIS.P.A.),博尔戈诺沃街11号。

法定代表人:卢卡·帕斯托雷利(Pastorelli,Luca),公司代表。

原告:乔治·阿玛尼有限公司(米兰)瑞士门德里西奥分公司(GIORGIOARMANIS.P.A.Milan,SwissBranchMendrisio),住所地瑞士门德里西奥6850,宾内特街**。

法定代表人:安东尼奥·玛利亚·科罗切(Croce,AntonioMaria),特别代表。

二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刘一舟,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余梦菲,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丽衣天下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楼燕京人人大酒店****房间。

法定代表人:张琎斓。

被告:北京斓峰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住,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东店村****楼**/div>法定代表人:张琎斓。

被告:北京芙蓉坊服装服饰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焦庄户路**v>法定代表人:张琎斓。

原告乔治·阿玛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玛尼公司)、乔治·阿玛尼有限公司(米兰)瑞士门德里西奥分公司(以下简称阿玛尼瑞士公司)与被告北京丽衣天下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衣天下公司)、北京斓峰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斓峰轩公司)、北京芙蓉坊服装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芙蓉坊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6月1日立案。

原告乔治·阿玛尼有限公司、乔治·阿玛尼有限公司(米兰)瑞士门德里西奥分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乔治·阿玛尼有限公司、乔治·阿玛尼有限公司(米兰)瑞士门德里西奥分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乔治·阿玛尼有限公司、乔治·阿玛尼有限公司(米兰)瑞士门德里西奥分公司撤回对被告北京丽衣天下商贸有限公司、北京斓峰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芙蓉坊服装服饰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乔治·阿玛尼有限公司、乔治·阿玛尼有限公司(米兰)瑞士门德里西奥分公司共同负担(已交纳)。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