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豫01民初996号原告华劲贸易(珠海)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梧桐百货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24日作出(2019)豫01民初996号民事调解书,其中有文字错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将该调解书中所有“河南省梧桐百货有限公司”改为“河南梧桐百货有限公司”,正文第一页第6行“住所地荥阳市万山路滨阳光苑9-10、9-11”改为“住所地荥阳市万山路索滨阳光苑9-10、9-11”,调解书其他内容不变。
基本信息
案号(2019)豫01民初996号
案件名称原告华劲贸易(珠海)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梧桐百货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07-24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原告华劲贸易(珠海)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梧桐百货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法律依据
暂无法律依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