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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格洛联营公司与赵学勇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云01民初296号
案件名称安格洛联营公司与赵学勇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07-15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安格洛联营公司;赵学勇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云01民初296号原告:安格洛联营公司(ANGLOFRANCHISELIMITED),地址英国伦敦市怀特查佩尔路113号(113WHITECHAPELROAD,LONDON,ENGLAND)。

法定代表人:蔡伟文(EDDIEWAIMANCHOI)。

委托诉讼代理人:罗贤水,浙江杭知桥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涂欢,浙江杭知桥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赵学勇,男,汉族,1976年12月21日出生,户籍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

原告安格洛联营公司与被告赵学勇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原告于2019年6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请求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对被告的起诉,是其处分自己诉讼权利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并无不当,本院予以准许。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安格洛联营公司撤回对被告赵学勇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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