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上海捞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钟楼区南大街捞王正品火锅店、郑国庆侵害商标权执行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苏0404执恢453号
案件名称上海捞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钟楼区南大街捞王正品火锅店、郑国庆侵害商标权执行裁定书
法院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08-09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上海捞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钟楼区南大街捞王正品火锅店;郑国庆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苏0404执恢453号申请人:上海捞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被执行人:钟楼区南大街捞王正品火锅店、郑国庆上海捞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钟楼区南大街捞王正品火锅店、郑国庆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319380元。

经本院立案受理,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郑国庆向申请人上海捞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案款250000元,剩余部分申请人上海捞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自愿放弃,本案执行费6191元由被执行人郑国庆承担。

至此,上海捞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苏04民初9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