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9)鄂13执225号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市曾都区万佳购物广场(钱兴文):申请执行人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钱兴文经营的随州市曾都区万佳购物广场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鄂13民初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执行人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当日立案执行。
执行中,经依法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后已自动履行,现该案已经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