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杨雨峰与深圳市佳欣祥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沪73民初734号
案件名称杨雨峰与深圳市佳欣祥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11-26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杨雨峰;龚斯;深圳市佳欣祥科技有限公司;王凯;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沪73民初734号原告:杨雨峰,男,1983年6月4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

委托诉讼代理人:管巧丽,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龚斯,男,1994年10月27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河南省。

被告:深圳市佳欣祥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

法定代表人:王凯,总经理。

被告:王凯,男,1990年2月13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河南省。

被告: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长宁区。

法定代表人:孙沁,董事长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庆,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许中华,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杨雨峰与被告龚斯、深圳市佳欣祥科技有限公司、王凯、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14日立案。

原告杨雨峰于同年11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杨雨峰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可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杨雨峰撤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25元,由原告杨雨峰负担。

审 判 长  何 渊审 判 员  吴盈喆人民陪审员  吴惠丽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书 记 员  朱丽娜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