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株式会社纳益其尔与丰顺县美人鱼化妆品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粤14民初56号
案件名称株式会社纳益其尔与丰顺县美人鱼化妆品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11-20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株式会社纳益其尔;丰顺县美人鱼化妆品店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粤14民初56号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LICCO.,LTD.),注册编号220-87-77410,住所地韩国首尔市江南区大峙洞946-1番地格拉斯大厦24层。

法定代表人:郭锡玕,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姚富栋,上海国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丰顺县美人鱼化妆品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6L,经营地址广东省丰顺县汤坑镇市政大道大润发购物广场首层A1030。

经营者:徐文福,男,1981年2月11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丰顺县。

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LICCO.,LTD.)诉被告丰顺县美人鱼化妆品店(经营者徐文福)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19日立案。

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LICCO.,LTD.)请求判令:1、被告立即停止生产、使用、许诺销售或销售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销毁所有库存侵权产品;

2、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2万元;

3、被告赔偿调查取证服务费2000元、公证费900元、律师费3000元、差旅费1100元;

4、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LICCO.,LTD.)于2019年11月13日以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LICCO.,LTD.)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起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LICCO.,LTD.)撤诉。

案件受理费475元(已由原告预交),减半收取为237.5元,由上诉人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LICCO.,LTD.)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