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豫01执2741号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新郑市孟庄镇信合超市、赵立:关于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与新郑市孟庄镇信合超市、赵立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6300元。
立案执行后,秦德功向本院支付6350元,交纳50元执行费后,本院将执行款6300元已转付给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至此,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的(2018)豫01民初415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豫01执2741号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新郑市孟庄镇信合超市、赵立:关于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与新郑市孟庄镇信合超市、赵立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6300元。
立案执行后,秦德功向本院支付6350元,交纳50元执行费后,本院将执行款6300元已转付给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至此,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的(2018)豫01民初415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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