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1768江都区富源五金厂与上海耐上炯五金模具厂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苏民终1768号
案件名称1768江都区富源五金厂与上海耐上炯五金模具厂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二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12-19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江都区富源五金厂;上海耐上炯五金模具厂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苏民终1768号上诉人(原审被告):江都区富源五金厂,经营场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朱合村刘贞组80号。

经营者:黄国华。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耐上炯五金模具厂,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凤溪)凤星路1588号3幢-3。

投资人:周国荣,该厂总经理。

上诉人江都区富源五金厂(以下简称富源五金厂)因与被上诉人上海耐上炯五金模具厂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苏01民初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审理过程中,富源五金厂于2019年12月18日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认为,富源五金厂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准许江都区富源五金厂撤回上诉。

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上诉人江都区富源五金厂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