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黄兴与武侯区骏海家具经营部、成都市每立方家具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川01民初6826号
案件名称黄兴与武侯区骏海家具经营部、成都市每立方家具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12-30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黄兴;武侯区骏海家具经营部;成都市每立方家具有限责任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川01民初6826号 原告:黄兴,男,汉族,1982年4月30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潘文建,襄阳嘉琛知识产权事务所专利代理师。

被告:武侯区骏海家具经营部,经营场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园家俬广场B区B座103-104号。

法定代表人:邱枫。

被告:成都市每立方家具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汇兴南路。

法定代表人:龙宇。

原告黄兴与被告武侯区骏海家具经营部、成都市每立方家具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29日受理后,原告黄兴于2019年12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黄兴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其申请撤回对被告武侯区骏海家具经营部、成都市每立方家具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不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黄兴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黄兴负担。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