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协 助 冻 结 存 款 通 知 书(2017)苏01民初2141号之二:兹因原告江苏金智教育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诉江苏达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达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傅银文、徐明娟、王文宏、葛飞飞、肖昶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中,关于江苏达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你处银行账户的存款元,请暂停支付壹年(自2018年2月日起至2019年2月日止),逾期或撤销冻结后,方可支付。
基本信息
案号(2017)苏01民初2141号之二
案件名称江苏金智教育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与徐明娟、傅银文等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8-02-01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已隐藏
案由
案由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
全文
法律依据
暂无法律依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