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591执2989号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天友利标准光源有限公司:被执行人苏州东闳仪器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市旺平达仪器设备有限公司、苏州市汉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天友利标准光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苏州东闳仪器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市旺平达仪器设备有限公司、苏州市汉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人民币263200元及迟延履行金,并要求三被执行人停止涉案侵害申请执行人第3430974号“TILO”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经本院立案受理,截止2021年5月21日未发现三被执行人有侵害涉案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且已强制执行到位263200元,申请人自愿放弃其余主张,本案已全部履行完毕。
至此深圳市天友利标准光源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苏05民终1069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