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指 定 管 辖 决 定 书 (2018)皖15刑辖10号 安徽省霍山县人民法院: 关于杨先焕、胡宗明等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指定你院依照刑事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
基本信息
案号(2018)皖15刑辖10号
案件名称杨先焕、胡宗明等假冒注册商标管辖刑事决定书
法院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管辖案件
审理程序刑事管辖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8-08-28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杨先焕、胡宗明等
案由
案由假冒注册商标
全文
法律依据
暂无法律依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