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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程艳军侵害商标权纠纷结案通知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8)豫01执1155号
案件名称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程艳军侵害商标权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8-09-04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程艳军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8)豫01执1155号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程艳军:关于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程艳军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豫01民初4997号判决书已生效。

被执行人程艳军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申请执行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7月19日本院依法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足额划拨被执行人程艳军银行账户存款,并已发还申请执行人。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笫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8)豫01执1155号案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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