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周斌勇与义乌市缪洪林打火机商行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7)浙0782民初584号
案件名称周斌勇与义乌市缪洪林打火机商行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义乌市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7-03-16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周斌勇,义乌市缪洪林打火机商行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浙0782民初584号原告:周斌勇,男,1977年9月26日出生,汉族,经商,住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

被告:义乌市缪洪林打火机商行。

经营地址:浙江省义乌市赵宅四区*幢*号。

经营者:缪洪林。

本院在审理原告周斌勇与被告义乌市缪洪林打火机商行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周斌勇于2017年3月14日向本院提出了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周斌勇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周斌勇负担。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