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金利来(中国)有限公司与章丘市文祖严国忠百货商店等知识产权与竞争执行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6)鲁01执778号
案件名称金利来(中国)有限公司与章丘市文祖严国忠百货商店等知识产权与竞争执行裁定书
法院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7-04-14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金利来(中国)有限公司;章丘市文祖严国忠百货商店

案由

案由商标权权属纠纷

全文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01执778号申请执行人:金利来(中国)有限公司,住广东省梅州市。

法定代表人:曾智明,董事长。

被执行人:章丘市文祖严国忠百货商店,经营场所山东省章丘市文祖镇顺民利鑫便利超市店内。

经营者严国忠,男,1981年12月1日出生,住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

本院在执行金利来(中国)有限公司与章丘市文祖严国忠百货商店(经营者严国忠)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中,经过网络查询,未查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由于被执行人拒不报告财产,本院于2016年12月20日作出决定,将其经营者严国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消费。

申请执行人的委托代理人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