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0112执1134号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区新广源五金机械电动工具商行、庄国源:关于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广州市黄埔区新广源五金机械电动工具商行、庄国源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粤0112民初440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因被执行人你们未履行上述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根据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执行,本院于2021年1月12日立案执行。
执行期间,本院已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存款,广州市黄埔区新广源五金机械电动工具商行也已经注销,因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结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