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王坚武、湖南涂记龙虾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1)湘0104民初4728号
案件名称王坚武、湖南涂记龙虾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5-26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王坚武;湖南涂记龙虾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湘0104民初4728号原告:王坚武,男,汉族,1970年9月23日出生,住浙江省仙居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照,湖南立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湖南涂记龙虾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望月湖街道月宫街86号。

法定代表人:涂听保。

本院在审理王坚武与湖南涂记龙虾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因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原告王坚武于2021年5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王坚武申请撤诉系自愿处分其民事权利,不损害国家和他人合法权益,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王坚武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51元,由原告王坚武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