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绥棱县红锋灯饰总汇商标权权属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1)黑12民初58号
案件名称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绥棱县红锋灯饰总汇商标权权属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5-24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绥棱县红锋灯饰总汇

案由

案由商标权权属纠纷

全文

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黑12民初58号原告: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汝湖雷士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李铭,职务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殷乐,黑龙江承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国鹏,黑龙江承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绥棱县红锋灯饰总汇。

地址:绥棱县东城路318号。

经营者:杨荣峰。

原告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绥棱县红锋灯饰总汇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8日立案。

原告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到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