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原告香港周六福珠宝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盐城市城南新区周六福首饰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6)苏09民初3号
案件名称原告香港周六福珠宝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盐城市城南新区周六福首饰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6-02-29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香港周六福珠宝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城南新区周六福首饰店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苏09民初3号原告香港周六福珠宝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香港特别行政区九龙红磡鹤园街11号凯旋工商中心三期12楼N室。

法定代表人李伟柱,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吴小曲,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李烨涛,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盐城市城南新区周六福首饰店,经营场所盐城市城南新区黄海街道迎宾南路111号永辉超市。

经营者徐玉灿。

委托代理人唐为成,江苏辛亚超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香港周六福珠宝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盐城市城南新区周六福首饰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以发现被告盐城市城南新区周六福首饰店新的侵权行为为由,于2016年2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香港周六福珠宝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香港周六福珠宝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700元,减半收取1350元,由原告香港周六福珠宝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