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苏05执53号申请执行人艾尔戴克斯国际公司(AirdexInternational,Inc.)与被执行人苏州赛尔德斯塑胶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5)苏中知民初第0003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权利人艾尔戴克斯国际公司于2016年1月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立案标的为人民币513800元。
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苏州赛尔德斯塑胶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10日前一次支付申请执行人艾尔戴克斯国际公司(AirdexInternational,Inc.)执行款人民币450000元,剩余执行标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
执行费6650元由被执行人苏州赛尔德斯塑胶有限公司承担。
现被执行人已按和解协议内容履行完毕。
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