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上海新上砂磨料磨具有限公司与四川万圆砂轮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6)川01民初2915号
案件名称上海新上砂磨料磨具有限公司与四川万圆砂轮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6-12-26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上海新上砂磨料磨具有限公司,四川万圆砂轮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川01民初2915号原告:上海新上砂磨料磨具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普陀区银杏路4号105-3室。

法定代表人:马序宾。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军林,上海市大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四川万圆砂轮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景福镇秋月村五组。

经营者:万云峰。

原告上海新上砂磨料磨具有限公司与被告四川万圆砂轮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2月21日立案,上海新上砂磨料磨具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上海新上砂磨料磨具有限公司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其撤回对四川万圆砂轮有限公司的起诉,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上海新上砂磨料磨具有限公司撤诉。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