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任凤得与任东辉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5)石民五初字第00282号
案件名称任凤得与任东辉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5-11-10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任凤得,任东辉

案由

案由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全文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石民五初字第00282号原告任凤得。

被告任东辉。

本院在审理原告任凤得与被告任东辉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任凤得于2015年11月9日以已与被告任东辉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书面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任凤得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任凤得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原告任凤得减半负担1150元。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