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辽06执292号 浙江顶誉食品有限公司、铁东区脖乐鸭货店: 申请执行人浙江顶誉食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铁东区脖乐鸭货店(原铁东区美味久久鸭脖店)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扣划铁东区脖乐鸭货店经营者杜玲玲银行账户内存款10581.1元。
其中,按照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数额为10000元,案件受理费为210元,迟延履行利息为313.25元,执行费为57.85元。
扣除执行费57.85元,余款10523.25元本院已交付浙江顶誉食品有限公司。
本院(2020)辽06民初262号民事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铁东区脖乐鸭货店已履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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