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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澧县小明眼镜店、向明明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1)湘07执210号
案件名称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澧县小明眼镜店、向明明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7-02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澧县小明眼镜店、向明明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7执210号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澧县小明眼镜店、向明明:关于申请执行人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澧县小明眼镜店、向明明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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