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110执恢143号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吴桂阳: 申请执行人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吴桂阳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其应承担的法律义务,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九日 联系方式: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盛法官,0571-86296179。
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西158号,邮编:311100。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110执恢143号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吴桂阳: 申请执行人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吴桂阳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其应承担的法律义务,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九日 联系方式: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盛法官,0571-86296179。
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西158号,邮编:31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