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沪73民终290号上诉人(原审原告):环球影画(上海)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徐汇区。
法定代表人:MarcMathewLow,资深副总裁。
委托诉讼代理人:许懿,北京路盛(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奕,北京路盛(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汕头市建元玩具实业有限公司(原汕头市澄海区建元玩具厂),住所地广东省汕头市。
法定代表人:陈少忠,总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卡威玩具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
法定代表人:沈明,总经理。
上列两被上诉人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许相如,浙江六和(湖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环球影画(上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汕头市建元玩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元公司)、上海卡威玩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威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2017)沪0107民初2905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2017)沪0107民初29053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环球影画(上海)商贸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5,600元予以退回。
审判长 杨 韡审判员 吴盈喆审判员 邵 勋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书记员 朱丽娜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