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汇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高要区金利镇骏诚不锈钢制品厂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粤73民初1496号
案件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汇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高要区金利镇骏诚不锈钢制品厂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1-20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汇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高要区金利镇骏诚不锈钢制品厂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粤73民初1496号原告: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汇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法定代表人:刘甜甜,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寒,广东固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高要区金利镇骏诚不锈钢制品厂,住所地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

经营者:周进洪,男,1991年12月24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队二巷5号。

委托诉讼代理人:谢晓阳,广东龙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汇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被告高要区金利镇骏诚不锈钢制品厂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号ZL**************]纠纷一案,原告于2020年1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汇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诉讼费1800元,减半收取计900元,由原告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汇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负担。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