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苏05执63号申请执行人莫小银,被执行人钟楼区邹区瑞尧灯饰经营部、沈旭梅:申请执行人莫小银与被执行人钟楼区邹区瑞尧灯饰经营部、沈旭梅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立案执行后,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31669元至法院账户,该款扣除本案执行费369元,余款31300元已退付申请执行人。
至此,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苏05执63号申请执行人莫小银,被执行人钟楼区邹区瑞尧灯饰经营部、沈旭梅:申请执行人莫小银与被执行人钟楼区邹区瑞尧灯饰经营部、沈旭梅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立案执行后,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31669元至法院账户,该款扣除本案执行费369元,余款31300元已退付申请执行人。
至此,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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